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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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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夏雅莉 王娜 李小龙 赵志龙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15 15:11:34 浏览次数:

3月15日,市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及相关部门分别在东湖公园西门广场、昊鑫时代广场、区工商局门前、陇东建材市场设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咨询点,组织开展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投诉受理等活动;并利用政务微博、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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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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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观看宣传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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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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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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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

市民在宣传点咨询相关维权知识

市民在宣传点领取资料

活动现场,过往市民有的在展板前了解消费维权知识、有的在咨询台前聚精会神听取工作人员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认真翻看相关宣传资料。

此次宣传咨询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受理投诉4起。

据悉,2018年,市区工商部门针对“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主题,坚持消费教育与行政指导并行,消费调解与执法办案并举、消费维权与主体规范并重的原则,以数据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新模式,积极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重视消费者的诉求,听取消费者意见,树立解决消费纠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快速解决各类消费纠纷,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同时注重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合理选择和追求适合自身实际的消费观念。工商执法部门注重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大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督促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努力构建辖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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