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微信
  • 智能机器人
  • 关怀版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150000001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4-05-21 废止日期:
文 号: 区政府办发〔2024〕47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峰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发〔2024〕47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西峰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西峰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4〕1号)、省水利厅《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水节约发〔2023〕666号)和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4〕38号)精神,大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区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把节水思路贯彻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突出抓好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严格节水监督管理,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使节水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条件。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全区水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状况,分区域、行业细化实化节水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

坚持科技引领、两手发力。加强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推动节水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政府在水资源配置中的指导和调节作用,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节水法治化管理。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责任。完善考核内容和方法,严格考核结果应用,压实节水工作责任,层层传导,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坚持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强化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形成共振合力,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凝聚全民节水共识。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0.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3.4%、2.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6,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到94%,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全面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制度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准确把握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深刻内涵及重大意义。制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健全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分解落实并做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等指标考核。以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或庆阳市行业用水定额,新发展灌区严格执行高效节水灌溉定额标准,推进非充分灌溉,新建能源工业必须达到国内先进节水水平。开展节水评价,从源头把好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关口。(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市供排水集团公司、区工信局、区统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办)

(二)强化取水管控

加强项目规划和前期成果审查把关,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查审批,依法审批取水许可。依法规范取水行为,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问题,严控无序调水、人造水景工程,从严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在水资源超载区域,规范自备井管理,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或者通过替代水源已经解决供水需求的区域内)的自备井。(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办) 

(三)严格节水管理

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和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加强节水统计,开展节水管理监督检查。推进建立健全节水目标责任制,结合全市高质量发展思路,积极推动把节约用水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办)

三、开展重点领域深度节水控水

(一)全面促进农业农村节水增效

1.坚持以水定地。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和粮食安全,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以蓄水和高效利用雨水资源为核心,压减高耗水作物种植,扩大低耗水高耐旱作物种植,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因地制宜推行轮作休耕。在地下水超采区,适度退减灌溉面积;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各乡镇) 

2.发展节水农业。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大力推进节水灌溉,结合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推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加强用水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推广设施养殖、循环水养殖等水产养殖模式,推广尾水循环利用。推广节水型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各乡镇)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行供水工程全面计量收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广泛宣传推广节水型卫生厕所,推荐农户选用节水型马桶。(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各乡镇) 

(二)深入实施工业节水减排

1.落实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约束,根据可用水量,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依法依规有序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低耗水高产出产业倾斜。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企业,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以及相关生态管控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对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深入开展水资源论证,依据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产业规模,新建能源工业必须达到国内先进节水水平,方可准入。逐步实现近零排放。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对水资源的消耗。(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办) 

2.强化企业集约用水。推进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鼓励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打造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实施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企业和园区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智慧用水管理平台。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引导重点行业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后回用。(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办) 

3.实施节水改造。开展工业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和水效对标行动,引导工业企业和建成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工业企业应用高效冷却、无水清洗、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办)

(三)大力开展城镇节水降损

1.坚持以水定城定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约束,促进人口科学合理布局。探索实施生态搬迁、避险移民等民生工程,引导山区群众下山入川、出山进城,向水土资源较好地区转移。以蒲河、武家川为重点,建设沿河、沿川经济带,提高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实现集约化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办) 

2.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从严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全面推广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限制使用地下水。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实施节水器具和设备改造,逐步淘汰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和设备,提升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效率。(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乡镇街办) 

3.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水利部修订印发的《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进一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用水计划、用水定额和用水计量管理,建立健全水价机制,规范节水评价。大力普及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推进公共机构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改造。强化节水“三同时”、节水载体等建设。(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供排水公司、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办) 

(四)坚持生态景观量水而行

1.坚持以水定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湿地修复、水土保持。城镇绿化要根据自然条件和水资源禀赋科学选用耐旱型植物。合理配置绿化用水,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雨水,推广节水灌溉。(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林草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保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办) 

2.严控景观用水。严禁违背自然规律挖湖造景,限制盲目扩大景观和娱乐场地的水域面积。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用水禁止使用地下水、限制使用自来水,提倡使用雨水资源。(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办) 

(五)持续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

1.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科学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与布局,扩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加快谋划建设再生水厂,持续推进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提升污水处理水平,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实施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鼓励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镇绿化、环境卫生和建筑施工等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市供排水公司、区工信局、各乡镇街办) 

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行废水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培育废水处理回用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大力实施合同节水,搭建服务平台,鼓励运用特许经营、委托营运等专业化市场模式实施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市供排水公司、各乡镇街办) 

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用分户处理、村组处理、混合使用等多种形式收集处理污水模式,试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对城郊村可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处理后的再生水达到水质标准要求后可就地作为绿化用水、农田灌溉再利用。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积极推广集约化生态循环水渔业养殖技术,进一步提高农牧业水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供排水公司、各乡镇街办) 

2.加大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

加大雨水资源利用。利用已建成的人工湖,加大城市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比重。充分利用当地水窖、水池、塘坝等多种手段集蓄雨水,通过集雨补灌、雨水净化处理等技术,保障边远山区人畜饮水,发展集雨增效现代农业,巩固农村供水成效,提高雨水利用效率。城镇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各乡镇街办)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完善节水产业政策

完善节水产业服务体系,扶持和培育高新节水装备制造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水效标识建设,扩大产品覆盖类型,提高水效标准及推广途径,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全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创新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建立健全节水服务市场,积极引导企业投身节水服务。鼓励企业开展节水控水技术产品研发,拓展节水控水产品市场。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及时更新水效标准、用水定额,做好标准宣传实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办) 

(二)创新市场机制

1.深化水价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对于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种植产出效益高、水价承受能力强的用水企业,适当提高水价标准。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根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科学合理核定城镇供水价格,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办) 

2.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配合开展流域内跨省重点河流初始水权分配工作,推进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和地下水管控指标的确定,明晰区域用水权。严格取水许可管理,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明晰用水户水权。建立健全水资源交易制度,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进县(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实现节约水量跨区域、跨行业流转。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用水权流转促进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牵头单位: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办) 

3.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专项资金,加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投资力度,重点支持农业节水、城乡供水等。加大地方水利配套资金落实,用足金融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融资支持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供水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完善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中小型节水、供水项目的建设运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抓总、行业分工负责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体制。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对应相关职责,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建立方案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和目标考核制度,有序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按照强监管要求,逐步建立各级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节水监督检查。采用日常考核与终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开展监督检查、自查和抽查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组织做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结果,并作为综合考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监管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周等主题,利用中央和省市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国情水情教育,持久开展水利发展宣传教育,做好节约用水等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全社会亲水、护水意识。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供用水管理和服务职责,加强水资源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激发全社会参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积极性。

    相关解读:关于西峰区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