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

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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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30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我局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写西峰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区卫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82127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卫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政府决策、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行政许可等方面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政策解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增疫情防控板块。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卫健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织建设、医改政策巩固落实、医疗机构准入管理、行政许可、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落实方面的信息公开。同时,进一步通过 “健康新西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信息简报、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信息五个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三级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监管。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和信息动态调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保证信息公开零泄密。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区卫健局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以及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

2.新媒体管理,认真做好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视频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全方位提升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

3.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及时梳理、认领、编排、上报“数字政府”卫健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积极优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卫健窗口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零积压”。

(四)监督保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通过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强化联动机制,办公室、医政医管股等相关股室能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安排,责任到人,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回应制度。对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及“12345”市长热线及信箱的投诉与咨询,我局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及时衔接办理,积极回复,确保取得民众满意的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5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0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时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各渠道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做好各股室信息公开衔接,强化政策解读,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区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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