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峰区采砂规划的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
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西峰区河道采砂规划》,综合考虑我区河道河砂蕴藏、水情、水环境、河床演变、防洪和工程安全等情况,现将我区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公告如下:
一、河道采砂可采区范围
西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河道未设立采砂可采区。
二、河道采砂禁采区范围
西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河道为采砂禁采区。
三、禁采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在禁采期间,西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河道禁止一切采砂活动,按照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的因防洪吹填加固堤防、消淤、疏浚、整治河道和航道等采砂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水务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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