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
关于对庆城县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绿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资料的公示
绿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庆城县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在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www.yanshou100.com)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2024年11月20日,庆城县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提交了绿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资料,经形式审核,资料符合格式规定,接受报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要求,现将《绿园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西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0934-8683978
监督电话:0934-8682612
邮箱:xfstbcj@126.com
地址:西峰区董志塬大道11号
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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