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030000017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用监管 |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异常名录(状态)决定书》
(西峰)异常批字〔2024〕第001号
甘肃强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566户市场主体(名单见附件):
我局自2024年4月11日起,在“西峰市场监管服务”公众号向你发布年报催办提醒公告,截止2024年6月30日,甘肃强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2842户企业,庆阳市西峰区满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21户合作社,西峰区泓阳早餐店等2603户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甘肃强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566户市场主体),仍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年度报告,我局分别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上述甘肃强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566户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
列入异常名录(状态)后,你应当继续主动补报年报,履行年报义务。该列异信息将在你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作为重要参考事项。当事人若拒不履行年报义务,我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限制变更登记。
甘肃强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5566户市场主体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行政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2842户未履行2023年度年报义务企业名单.xls
3.
2603户未履行2023年度年报义务个体工商户名单.xls
特此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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