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7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4-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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