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

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300000000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林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及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局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同时,严格遵循《条例》,全面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林草系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受理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林草系统工作透明度,持续推动林草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林草局在区政府及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指定的平台、西峰区林草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合法渠道共主动公布政务信息43条。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满意评价达到100%。接听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条,均已回复办理完毕,市长热线回访满意评价达到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没有收到政府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强化政府媒体平台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府信息公开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应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以“促进公开、为民服务”为目的,突出工作重点,展示工作特色,规范平台运作。二是健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监管,实时监督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股室,各部门、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二是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改建议书》等要求,及时自查自纠并按期整改完成存在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2年,区林草局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工作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

下一步,区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同时,结合林草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及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加强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促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