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224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2-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阳市西峰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级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号)《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和《庆阳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庆政办发〔2018〕12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现就做好2023年科技特派员及科技专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科技特派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系统中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能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新创业,促进科技资源向农村集聚,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专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离退休科技工作者、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具有农业技术服务能力和一定影响力的人员。
(二)科技专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部门中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能够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的科技人员。
二、选派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政治素质好,热爱科技工作,敬业精神强,有较强的责任感。
2.科技特派员:熟悉“三农”工作,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户致富能力,在种养业规模发展、新品种引进、新技术推广、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和工作经验,愿意为群众服务,自觉服从组织管理。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系统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对部分专业性强、技术过硬、能力出众的专技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可适当放宽选派条件。
3.科技专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研发水平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成果推广、研发等科技工作。
4.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确保一年内有1/3以上时间在服务点工作。科技专员到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90天/年。
三、选派方式
坚持“双方自愿、双向选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区政府研究选派并予以公示。非公职人员可直接向西峰区科技局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确定。
四、服务期限及补助标准
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选派期限均为1年。补助标准为:科技特派员每人6000元/年,科技专员每人3000元/年。
五、考核评价
按照谁选派、谁考核的原则,由区科技局牵头,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和接受服务的机构,对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流程参照《西峰区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细则》执行。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或科技专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在下一年度优先选派;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三年内不再选聘。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同意后反馈至派出单位。
六、注意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申请意向人员填写《西峰区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表》(附件2)、《西峰区2023年度科技专员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3),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务必于2月25日前报送至西峰区科学技术局406室综合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媛媛 王婧婧 联系电话:0934-8662021
附件:1.西峰区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西峰区2023年度科技专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3.西峰区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4.西峰区2023年度科技专员申请表
庆阳市西峰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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