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

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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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3020000000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区交通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西峰区区交通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西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及时编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从源头上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签字确认后报送相关单位,确保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和数据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注问题,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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