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70000000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4-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西峰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责
西峰区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责
庆阳市西峰区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参与全市和区域性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其它行业发展规划中有关交通运输规划工作;承担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及其执行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规范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全区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负责全区公路规划、勘测及技术资料编制工作;监督管理区乡公路工程的施工建设及大中修工程、水毁工程的测量、设计和施工;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对公路水毁、地震等灾害阻断交通的紧急抢修;负责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五)负责全区运政、路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公路养护及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六)负责全区渔业船舶检验、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职能转变。庆阳市西峰区交通运输局应当牢固树立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理念。一是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二是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统筹交通运输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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