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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326000000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西峰区交通运输行业城镇燃气 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西峰区交通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宁夏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庆阳市西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燃专班函字20244号)要求,自2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结合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城镇燃气安全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宁夏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全区城镇燃气领域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排查、再整治,对照隐患台账,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组织力量直达一线开展深层次隐患排查治理,既要对集中攻坚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又要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消除,提升巩固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成效,确保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排查燃气运输企业。对辖区燃气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条件、经营范围、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风险隐患。对未取得燃气运输经营许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果断报市局停业整顿;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

(二)排查燃气运输车辆。重点排查燃气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设备运行情况,罐体检测检验情况,以及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对燃气运输车辆技术等级不符合运输条件,未按要求安装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设备,罐体检验检测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定期检验的,未按要求启用电子运单的,一律停运。     

(三)排查燃气运输从业人员。重点排查驾驶员、押运员是否超过60周岁,是否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对年龄超过60周岁驾驶员、押运员及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一律停岗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建立排查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

(四)排查重点场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系统内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食堂、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客运场站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严格排查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燃气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

(二)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出租车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全面加强《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安全宣传报道并通过制作专题节目、播放警示短片、发送提示短信等方式方法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确保燃气道路运输环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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