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250000002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5-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温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清明节期间各项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机关单位、辖区各企业: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烧香祭祖和春耕野外用火频繁,极易引发各类火灾,为此,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明节期间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工作
(一)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要加强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掌握防火知识,尤其是森林防火知识。要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安全巡查和商场、学校、车站等各类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清明节期间因烧香祭祖、野外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和消防安全事故。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清明节期间运输安全。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频繁,人员流动、物资流动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大,要开展对运输设施和驾运资格的检查,严禁无安全保障的运输工具出行,严禁无相关驾运资格的人员驾驶运输工具;以“3.21”交通事故为警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酒驾、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规现象。严格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凡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停运。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执勤,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用车非法载客的治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按照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主要检查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非煤矿山生产组织情况,采土场防坍塌防范措施,配电室防鼠、防鸟等措施的落实,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严防机电运输等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配送制度,禁止非法运输,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防清明节期间祭祖放鞭炮引发山火,严厉打击与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强化对各加油站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管,从严查处无正规设计、无资质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施工质量差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
对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部位、重要时段、重要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各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精心部署,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四、做好应急管理,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措施到位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措施。各村、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对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要完善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救援能力,增强职工应急救援专业知识和抗御事故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要坚守岗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够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五、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畅通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制度,保证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发生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及时救援,致使损失加大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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