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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25000000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5-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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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清明节日期间农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为全力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镇节日期间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清明节期间,各行政村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充分认识到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二、加强值班,突出重点,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清明节期间勤务计划安排表,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辖区内超速、超载、逆行、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纠正,督促违法违规人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同时做好劝导记录。针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人员及早安排部署,加大管控力度,严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提高人民群众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各行政村要结合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悬挂横幅、广播、互联网、手机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方便群众出行,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集中报道因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从而起到警示作用。

   四、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各村交管室要针对清明节期间车流量明显增多的特点,扎实做好辖区内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出行。要及时调整执勤力量,认真安排交通劝导工作。清明节期间,各村交通劝导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特别是带班领导,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得脱岗、溜岗、擅自离岗。

各行政村要及时掌握辖区道路通行状况、天气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遇到重大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上报镇交管站办公室和辖区派出所。

 

附件:温泉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2021年清明节期间执勤安排表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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