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525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5-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温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建立有效动物防疫屏障,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严防外来动物疫情发生和传播,保障全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现将春防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继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各村要认真贯彻市、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精神,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克服厌战麻痹思想,坚决消除漏洞盲点,继续落实四大关键措施。一是加强养殖场(户)监管。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片包村包场“二对一”(即存栏百头以上规模户由区畜牧兽医局及分管领导监管,百头以下养猪户由联村领导和镇畜牧兽医站监管的制度)监管及网格化管理措施,养殖场(户)要全面落实门禁、封闭饲养、定期消毒等制度,努力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二是强化排查监测,根据《关于开展动物疫病排查的紧急通知》(区重大办发﹝2021﹞01号)要求,在春防开始前,以村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排查“零遗漏”,报告“零贻误”,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三是加大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在镇市场监管所继续落实“三书一台账”的基础上,各村要不打折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特别是新增户发放《告知书》并签订《承诺书》,认真贯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通告》精神,彻底铲除生猪泔水饲喂户。四是强化生猪及其产品流通监管。严格落实生猪调运审批备案、到场检疫和落地隔离观察等措施及生猪屠宰场非洲猪瘟防控“二项”制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强化疫情举报和及处置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举报受理电话0934-8680524,一旦接到群众举报,镇畜牧站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并按《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规范处置,杜绝疫情瞒报、漏报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各村春防工作主要开展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及小反刍兽疫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全覆盖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动物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根据《庆阳市2021年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方案》(庆市疫控〔2021〕8号)规定:牛羊口蹄疫免疫统一使用O型-A型二价灭活苗强制免疫,生猪免疫用O型口蹄疫灭活苗;高致病性禽流感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注射;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疫苗根据需要配合开展免疫;小反刍兽疫疫苗只对超过3年免疫保护期的羊只,1月龄以上羔羊及新补栏的羊只进行免疫;猪瘟仍实行差别化免疫,存栏50头以下中小散养户开展强制集中免疫,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实行自主程序化免疫,散养户仍实行春季集中免疫及定期补免相结合免疫措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务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全镇人畜共患病继续落实分阶段、分病种、分类指导的防控策略。布病防控继续落实强制免疫与监测净化二项措施,奶类畜及非免疫羊全年开展二次全覆盖检测净化工作,羊布病免疫统一在秋季实施。同时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狂犬病及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
(四)常见动物疫病防治
各村按照“因病设防”原则,对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痘、羊梭菌性疫病、羔羊痢疾等动物疫病开展免疫接种工作,要高度重视,密切监测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坚决控制疫情。
(五)推进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各村要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部署,利用春防3月10日开始前一周时间,认真推进春季集中消毒灭源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养殖场、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草场、水源地等场所和接触环境实行全覆盖消毒灭源工作,全面净化环境,做到无空档、无死角,彻底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消灭传染源,有效防控动物疫病,提高春防免疫效果。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靠实责任。
各村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洲猪瘟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目前全镇畜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各村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及厌战情绪。按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春防工作全面推进。
(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基础免疫
根据省、市、区安排要求,全镇春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集中免疫从3月10开始,4月底前结束,共计45天。3月5日至3月9日,全镇统一开展镇村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自身安全防护培训和集中消毒灭源活动:3月10日至3月20日,全镇统一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集中强制免疫工作;3月21至3月31日统一开展小反刍兽疫及猪瘟集中免疫工作;4月1日至4月10日全镇集中开展狂犬病、包虫病、炭疽、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痘等动物疫病防治工作。4月11日至4月20日对春防效果开展评价和考核。免疫注射时要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规范操作,坚决禁止二种或多种疫苗同时分点注射,不可随意丢弃疫苗空瓶,春防结束后统一上交镇站,由镇站统一登记后进行无害化处理。确定镇站专人管理疫苗及防疫物资,规范建立疫苗使用台账,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并以村为单位如实规范填写免疫档案。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二下午3点前各村要按时上报春防进展情况。
(三)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推进春防工作
各村要采取以下措施全面推进春防工作,一是开展集中培训。镇站要在春防前和转段时以《西峰区2021年村级防疫员春防培训教材》为主要内容对本辖区村防员开展集中培训工作,确保免疫注射规范操作,严格“一畜一针”,并做好注射前后各个环节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转播疫病。二是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周”活动。按照统一部署,以养殖、屠宰、交易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消毒灭源工作,全面净化环境,降低疫病发生风险。三是根据镇情分组推进或以村为单位按要求分阶段按时开展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达到省、市、区要求。四是加强动物疫病排查工作,严格落实动物疫情信息和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五是强化村防员日常管理,按时完成免疫任务、杜绝违规操作。六是全面落实“月补免日”工作措施,每月15日全镇统一行动,对新补栏、漏免的畜禽统一开展补免工作。加大《动物防疫法》宣传力度,依法推动动物防疫工作。在春防工作中向养殖场(户)发放《动物防疫告知书》,依法推进防疫工作,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2021年春防各类动物强制免疫周报表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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