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70600000006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7-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学院路街道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学院路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街道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以奋发有为、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法治示范创建质效提升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着力抓好中期评估,着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西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街道全体职工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概括提出并深入阐述的中国式现代化理论这一重大理论创新。引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综合办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二)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部门单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坚持会前学法、开展法治培训、组织旁听庭审、开展以案释法,用好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平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着力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要求,组织开展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促进法治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实践养成。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综合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多维化解读,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以“法律十进”为依托,充分发挥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综合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二、聚焦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学习列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宣誓、主题宣讲、演讲、征文、微视频等形式,送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增强全体人民宪法意识,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综合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二)深化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三)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律十进”深化“八五”普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意见》,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产权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国企、民企、小微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百场法治大宣讲”、“双百”宣讲、“法律十进”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保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生态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领域专项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族聚居区群众法治素养,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深入开展财税、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更好发挥法治对共同富裕、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保障作用。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四)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反有组织犯罪、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五)加强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侵权假冒”“防范非法集资”和禁毒等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社会福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预防家庭暴力、野生动物保护、消防等领域,开展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参加全国“七一”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纪工委、党建办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一)加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挖掘红色文化和法治文化相融合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参加全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征集展示活动,讲好西峰法治故事。靠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依托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创作一批普法文艺精品,制作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视频等,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推动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抓好党建,红色文化、乡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有机结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组建法治文艺队伍,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党建办、社区服务中心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二)增强法治文化传播力。提升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的能力水平。依托街道微信公众号和新媒体普法平台,加强“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和惠民演出活动,深化社区电影院线普法,鼓励各社区、各部门利用中华传统节日、民俗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样化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性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努力建设街道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品牌,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化水平
(一)实施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深化工程。按照今年每县(区)创建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目标,街道创建 1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介子路社区),以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带动基层治理法治化。
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介子路社区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二)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完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体制机制,实行“法律明白人”台账和档案管理、师资队伍和培训计划项目化实施,组织线上线下学法培训考试活动,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底数清,情况明,推行“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工作模式,建设“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组织“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学法、法律法规宣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法治实践活动。
责任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三)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化工程。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庆阳市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运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着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强化校园暴力、欺凌、文身、网络沉溺等专项治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
责任部门:各社区党(总)支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司法所
工作时限:3月至12月底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联动有效的大普法格局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梳理各社区、各部门普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查找缺项和短板,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迎接市法治办、区法治办对我街道“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的检查评估工作,切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地落实。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制度,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一月一普法工作任务,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将普法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收集整理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及时报送精品典型案例。
(三)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年至少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次,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率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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