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16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6-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西峰区人民政府兰州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因我街道于2020年6月18日挂牌成立,预算数据仅有半年,所以今年预算数据与上年预算数据不做对比):
1、部门职责
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职责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基层治理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街道党工委8项职能及街道办事处10项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承担街道纪检监察、意识形态、舆论宣传、文秘会务、审计统计、绩效考核、信访接待、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承担街道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青妇群团及民主党派等工作。
(三)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社区发展规划、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建设、“数字西峰”建设、经济统计和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社区组织管理、社区建设指导工作;协调街道自然资源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街道教育科技、民政救助、社会保险、文体广电、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脱困解困及社团事业发展等工作。
(五)公共安全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街道社区平安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辖区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工作;承担街道安全生产、应急保障、交通运输等工作;协调政法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相关工作。
兰州路街道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一)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辖区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受理承办辖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伤残殡葬、劳动力输转、教育卫生及其相关社团组织、生育保健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进驻政务(便民)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的集中办理、监督考核和统计工作。
(二)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承担辖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禁毒工作;协调处理辖区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承担消防救灾及公共安全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协同政法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和反邪教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组织、指导辖区内的社区(村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三)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加挂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社区组织管理、社区建设指导等工作;承担街道社区发展规划、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播影视、人文社科社团组织以及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文物保护和民间文化遗产搜集整理等工作;指导街道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业委会选举和社区文化室建设、移风易俗、科普宣传工作。承担街道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四)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承担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和村组财务监管工作;承担街道自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以及村组(社区)集体经济监管等工作;指导服务辖区专业合作社、中小企业建设发展;承担辖区生态环境治理、人居环境建设、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五)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市、区执法机构做好本辖区执法工作;承担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赋权事项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和城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街道(简称兰州路街道)机关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和公共安全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5个股级党政机构;事业单位设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4个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全办共有干部职工132人,其中正式干部66人(科级干部17名,一般干部46名,参公1名,工人2名,;其中行政编10人,事业编29人(空编2人),工勤编2人,),专职社区工作者15人,公益性岗位51人。退休7人,遗属供养人员7人。
2、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兰州路街道办事处预算总收入1081.86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926.96万元(工资性支出476.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93.52万元、);2.公用经费149.90万元(公务费46.90万元、燃修费3.00万元、公用取暖费8.71万元、社区办公经费45.00万元、房屋租赁费25.01万元、福利费11.28万元、村办公经费10.00万元);3.区级专项5.00万元(人大工作及代表活动经费)。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兰州路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6.86 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5.00万元。
2.项目分类情况
主要是人大工作及代表活动经费5.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04.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3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54.1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无非税收入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兰州路街道办事处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4.培训费0.00万元.
5.会议费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采购预算。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5.54万元。本年度拟未增加。
3.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2021年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通过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评价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附件:兰州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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