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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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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8-01097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03-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区政府文件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政府办发〔2018〕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西峰区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西峰区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省产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甘肃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关于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农民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数量快速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在推进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2017年底,全区农民合作社达到1112家,加入合作社的成员5959人,带动农户14808户;区级以上示范社达到149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14家、市级48家、区级83家;全区1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成立合作社122家,实现了合作社全覆盖。

尽管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对较快,但还普遍存在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产业链条短、盈利水平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有的贫困村虽然登记注册了合作社,但没有产业支撑,没有能人带动;一些合作社至今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存在一些“空壳社”、“挂牌社”和“家庭社”;有的贫困村虽然建起了合作社,但没有覆盖到主导产业上,加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也很少,带动致富作用发挥不到位。

二、目标任务及发展原则

(一)目标任务

全区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发展总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上半年实现贫困村产业合作社全覆盖,2019、2020年重点开展规范化建设,实现提质增效。

2018年上半年,重点指导督促1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对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列出名录,建立健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各合作社规范运行。

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全面推广“331+”现代农业产业化助推精准脱贫新模式,坚持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联动,按照契约农业和股份合作方式,结成利益共同体,合作开发扶贫产业,实现贫困户、合作社、企业多方共赢。同时,对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特别是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的“空壳社”、“挂牌社”、“家庭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健全合作社管理制度、清晰界定产权、规范财务社务公开程序,使贫困村合作社产业发展覆盖所有的贫困户,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村合作社规范、高效运转,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农户能力显著提升,农户利益得到保障,切实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稳步实现脱贫目标。

(二)发展原则

——坚持合作社建设和产业培育相结合。积极培育贫困村主导产业,以产业为基础组建合作社,促进贫困村产业规模化发展。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坚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

——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典型示范。加强示范社创建工作,在贫困村树立一批运行规范的先进典型合作社,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监督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的扶持和指导,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治理、信用自治、有效运行。

三、扶持标准方式和建设内容

(一)扶持标准。根据省农牧厅安排,对贫困村每个合作社按照50万元标准给予扶持。扶持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及区级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

(二)扶持方式。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采取定额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等方式给予扶持。

(三)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基地和办公场所建设、设备购置、产品储藏加工、产品包装、品牌认定、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冷链物流设备等方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贫困村合作社建设纳入全区脱贫攻坚中心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区农经局全面负责各贫困村合作社建设的具体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要对贫困村合作社建设情况及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情况定期统计,指导督促合作社整章建制、整改提高,切实做到依托产业在贫困村全部组建农民合作社,将合作社建设成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主要载体。

(二)加大政策支持。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安排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要全部用于合作社发展,重点支持贫困村合作社建设。区级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村合作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民合作社的信贷产品,支持合作社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优先纳入省、区农业贷款担保公司贷款担保服务范围。对合作社用于产品加工储藏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农用地对待。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助推产业扶贫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助推产业扶贫干部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整合各类培训项目,加强对合作社辅导员及其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培训经费,农牧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从2018年开始,对15个贫困村及非贫困村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及管理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努力培养一支懂市场、会管理、有责任心的合作社带头人。建立符合本区实际的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四)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积极借鉴贵州六盘水“三变”改革经验,组织能人大户领办合作社,引导贫困户以土地、劳务、资金、技术等入股合作社,指导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组建不同产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收益保底分红。同时,采取 “331+”、“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合作社+园区+贫困户”等多种模式,指导贫困村合作社与企业积极对接。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跨区域、跨行业带动农户发展,提高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农牧、农经部门的业务指导服务作用,建立合作社辅导员现场指导制度,组织合作社辅导员深入贫困村合作社内部,指导合作社修订完善章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成员账户、完善社员股金花名册,建立和完善合作社内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制度,确保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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