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106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18-02-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区政府文件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办发〔2018〕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区乡各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着力做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妇幼健康工作,积极应对累计生育需求集中释放、高领孕产妇比例增高、出生认可数量增加的挑战,深入推动全区妇幼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也是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基础。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全区每年人口出生量将增加,现有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难以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服务需求。产、儿科急危重症识别和救治能力不足,女性的全生命周期保健、儿童的早期发展和心理保健等还处在探索起步阶段,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机制尚不健全,近三年我区出生缺陷监测总发生率逐年上升。新的生育形势和发展需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疾病、残疾的发生,保障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建立分级分工合理、服务流程科学、服务内容丰富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孕产妇服务管理安全高效,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建立妇幼健康服务资金保障机制,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等领域的人员配置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0年,建立1所由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2/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10‰以下;各乡镇、社区有效开展孕前检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孕前检查覆盖城乡目标人群,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保持在99%以上,逐步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出生缺陷患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每千常住人口产科床位数增加到0.2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基础
1.加快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国卫办妇幼发〔2015〕59号)要求,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产科、儿科规范化建设,扩充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用房,增加产科、儿科床位,明显改善妇女儿童看病就医环境和条件。加快推进儿科急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网络,畅通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能力。建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基层卫生机构产儿科分工协作,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建卡、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
2.加大医疗保障和救助力度。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新农合、生育保险,以及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政策制度,加大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和救助力度。鼓励慈善机构及社会团体对贫困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帮扶救助。加强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再生育关怀服务,做好辅助技术指导等工作。全面实施圆梦女孩和关爱女孩行动,落实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各项政策措施,严厉打击遗溺女婴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趋于平衡。
(二)丰富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业务内涵
1.加强中医药服务。积极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创建中医特色妇幼保健机构。加强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特别是加强基层儿科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探索建立基层中西医结合的儿科诊疗技术推广模式,应用中医保健技术为儿童开展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2.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生育科学育儿和“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依托示范基地在孕期、婴幼儿期开展综合干预,规范儿童早期发展工作。依托妇幼保健机构为儿童早期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把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纳入学校、幼儿园教育规划,依托幼儿园开展儿童早期教育工作。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和硬件要求,不断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水平。在托幼机构开展中医启蒙教育,加强自我保健意识。
3.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按照《甘肃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加强孕前和孕早期优生健康指导,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城乡目标人群检查全覆盖。加强对高龄妇女的健康咨询、指导和风险评估,筛查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妇和新生儿,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强化三级预防,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提高筛查质量,积极开展早期干预救治,降低致残率。
(三)强化妇幼健康服务重点领域管理
1.加强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依法严格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开展各项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健康服务。强化助产技术服务等重点管理,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各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倒卖或伪造《出生医学证明》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妇幼健康服务管理。严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服务,认真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要求,全面开展孕产妇和儿童高危因素筛查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随访监测服务。各级各类助产机构产前门诊及产科病房规范孕产妇健康服务,如实填写《母子保健手册》,加强孕产妇孕期管理,完成孕13周前建档建册工作,全面落实免费化验检查项目,认真做好孕产妇和0-6岁儿童各期检查,早期筛查高危孕产妇和儿童,及时评估高危因素,并按高危孕产妇和儿童分级管理规范转诊到相应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专案管理。积极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尽量减少因年龄因素助孕,提倡自然怀孕,指导孕产妇科学备孕、计划怀孕、健康孕育、安全生育,降低高危孕产妇风险。
3.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管理。积极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强化规范管理和服务,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爱婴医院创建,倡导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严格落实《庆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庆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广孕产妇、儿童预约诊疗和立档建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安全高效的便民服务。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加强咨询指导,规范避孕药具管理服务,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联合联动试点,探索建立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机构之间纵向联合、横向联动、资源共享的工作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作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要将保障母婴安全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保障妇幼健康的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加大经费投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保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支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和设备配置,强化区级孕产妇和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建设的投入。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区编办要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职责任务,合理配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特别要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社局要建立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引进、招聘机制,加大产科、儿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政策倾斜力度,调整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绩效工作制度,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实施妇幼健康和助产专业定向培养工程,增加助产专业招生或助产专业培训,采取转岗培训和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等措施,充实妇幼健康服务队伍。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西峰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托幼机构、计划生育指导机构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的收集上报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等服务模式,为妇女儿童提供丰富、便捷、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充分利用远程会诊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基层提升业务能力。
(五)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强调全程教育理念,贯穿孕产妇全程健康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各医疗机构要以儿童保健、青少年生殖保健、育龄人群婚育保健为重点,利用各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妇幼健康知识和技能,做好妇幼健康政策宣传。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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