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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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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00000-2018-0106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8-01-2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区政府文件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政府办发〔20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峰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西峰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庆阳市西峰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计划)编制大纲》和《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2017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境内水环境涉及蒲河、巴家咀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流入马莲河流域的支流等四个方面。截止2017年底,蒲河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巴家咀水库断面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湖库)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辖区1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全市6个地下水质量国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1.蒲河发源于环县的庙儿掌,由西北流向东南,于宁县宋家坡附近流入泾河,为含沙量较大的多泥沙河流,水质较好。全长175km,西峰区境内河长50.50km,流域面积7443km2,庆阳市流域面积4641km2,占总流域面积的62.4%。蒲河流域沟壑纵横,有米家川、白家川、康家河、大黑河、小黑河和茹河等大小支沟9300多条,年均径流量2.428亿立方米。干流巴家咀以上河床狭窄,仅有零星川台地,下游河床较宽,川台地较多,地质状况为厚度30米以黄土层。

2.巴家咀水库位于西峰区后官寨镇,在西峰以西16km的泾河支流蒲河中游,是西峰城区唯一供水水源地,水库由拦河土坝、输水洞、泄洪洞、溢洪道等枢纽工程组成。水库大坝建于1962年,后经多次加高加固,现大坝高75.6m,长565m,顶宽6m,总库容5.4亿m3,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478km2。水库建有九级电力提灌站一处,总装机容量2.65万kw,最大上水量4.86 m3 /s,为西峰城乡供水工程提供水源,总装机容量1.6万kw,近期日供水量2.19万m3,远期日供水量4.38万m3。建有三百万吨专用供水管道13公里,日供水量5000m3,最大日供水量2万m3。水库建有两级电站,安装发电机组7台,总装机2084kw,年发电量100万度。

3.西峰区七个乡镇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5处,共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23个,二级保护区15个,涉及供水井23眼(其中水源井17眼,备用水源井6眼)。对13个水源地采用连片集中供水的形式,建立集中供水厂,输配水管网采用统一管理,其中:董志镇建成集中水厂一座,涵盖郭堡南庄饮用水水源、八年庄饮用水水源、寺里田饮用水水源、野罗饮用水水源、陈户街北饮用水水源;肖金、显胜建成集中水厂一座,涵盖秦庄饮用水水源、芮岭饮用水水源、南佐饮用水水源、显胜饮用水水源;什社、温泉建成集中水厂一座,涵盖毛家庄饮用水水源、上庄卡饮用水水源、袁台子饮用水水源;草芦供水站和上南供水站合并为董家庄饮用水水源地。目前实际有饮用水源地6个,分别为后官寨水源地、张庄水源地、董家庄水源地、董志水厂、肖显水厂、温什水厂。监测的6个点位饮用地下水所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概述

定期对蒲河、巴家咀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及时发布水质环境质量报告,掌握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动态。不断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坚持每月对重点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企业落地,有效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三)存在问题

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水环境质量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全区经济社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但治污水平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能源利用率低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改变。随着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二是流域内主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率低、城镇污水回用率低和污水处理标准低,主要污染物减排空间十分有限。三是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流域内村组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化肥农药污染逐年增加,但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沿河村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直排等问题突出,导致面源污染严重。

2018年,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为: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对蒲河、巴家咀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综合治理,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制度,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有效解决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2018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

至2018年底,蒲河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地下水监测点水质保持稳定。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


所在

流域

所在

水体

断面名称

2017年

水质现状

2018年

水质目标

断面控制单元所辖乡(镇、街道、社区)

备注

(所在县区)

1

蒲  河

蒲河

巴家咀水库

西街办事处,后官寨镇,彭原镇


2

蒲  河

蒲河

马头坡

南街办事处,董志镇


3

蒲  河

蒲河

长庆桥

肖金镇,显胜乡


4

马莲河

马莲河

宁县桥头

北街办事处,温泉镇,什社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序号

所在县区

所在水体

水源地名称

2017年水

质现状

2018年

水质目标

备注

1

西峰区

镇原县

蒲  河

巴家咀水库水源


2

西峰区

蒲  河

南小河沟调蓄水库水源

备用水源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

序号

所在县区

所在

水体

地下水监测点位名称

2017年水质现状

2018年水质目标

备注

1

西峰区

蒲河

寨子乡联合二队5-1

Ⅱ类

Ⅱ类


2

西峰区

蒲河

董志庄子洼高家山69#

Ⅱ类

Ⅱ类


3

西峰区

蒲河

后官寨乡后官寨村58#

Ⅱ类

Ⅱ类


4

西峰区

蒲河

后官寨乡柳树坳51#

Ⅳ类

Ⅳ类


5

西峰区

蒲河

董志南门17#

Ⅳ类

Ⅳ类


6

西峰区

蒲河

董志冯堡脱岭39#

Ⅳ类

Ⅳ类


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1.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对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纳入年度整改计划并进行改造。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企业死灰复燃,确保辖区内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部安装到位,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分局)

2.开展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新建、改建、扩建水污染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总量指标为本辖区工业企业采取减排措施并稳定达到排放标准后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包括来源于农业源及城市污水处理厂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工信局)

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新建企业必须全部进入工业园区,禁止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污染高排放及钢铁等产能过剩行业入驻。积极督促西峰南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工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

4.开展采掘和石油行业环境整治。严格限制审批水源保护区内矿山开采、石油开发项目,逐步取缔境内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所有非法开采开发行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探矿、采矿及石油开发项目。加大油区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油田单位开展老旧输油管线、油井、注水井套管防漏检查、监测和更新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管线及设施,加快原油采出水达标回注工程建设,实现原油采出水100%达标。(责任单位:国土分局、环保局、石油办;配合单位:发改局、水务局)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安全处置石油开采产生的油泥和油脚、废弃钻井液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物,严禁随意倾倒和就地掩埋。(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城镇污染治理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不断强化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责任单位:住建局、市供排水公司;配合单位:发改局)

2.推进污泥规范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督促加快庆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8年完成所有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住建局、市供排水公司;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农牧局)

3.推广城镇节水和再生水利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步伐,督促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优先使用再生水,至2018年底,西峰城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发改局、工信局、质监局)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对新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对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督促纳入2018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环保局)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责任单位:农牧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分局)

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鼓励发展节水栽培技术,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发展特色林果业,应用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减少对地下水再污染。(责任单位:农牧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国土分局、财政局)

4.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清洁项目,实施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等工程,重点解决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创新管护方式,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推动省、市生态乡镇创建,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农村工作部、环保局;配合单位: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从严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超出年度批准取水量的,加价征收水资源费。(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工信局、住建局)

2.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2018年出台全区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关闭方案,逐步实施关停。(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国土分局)

3.提高用水效率。建立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加强水资源统一配置和分质利用,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责任单位:水务局)

4.抓好工业、农业节水。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健全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责任单位:工信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住建局、质监局)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排污管理和风险防控

(1)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

(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加强许可证管理,认真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达标排放,符合申领条件的排污单位申领率达到100%。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责任单位:环保局)

(3)严格环境风险控制。督促工业企业、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于年底前完成环境风险等级划定(分“一般、较大、重大”三级)。工业企业、工业集中区要按照环境风险等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开展环境健康调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物资储备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农牧局)

2018年底完成辖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责任单位:水务局)

(4)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排污企业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对重点排污单位每月至少进行2次现场监察,每年进行4次以上监测。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给予有关单位和个人行政责任。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检察院)

(5)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深入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及“12369”环保热线接诉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办)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推进第三方委托运营监控设施,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责任单位:环保局、编委办)

2.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序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采取“一源一策,分级防治”的办法,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全面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保护工程建设,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积极督促后官寨镇政府实施巴家咀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安置,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水务局)

(2)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4〕82号)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大城镇集中式和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供水设施安全巡查和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例行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供水厂出厂水质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检测、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每月向社会公布庆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用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卫计局)

(3)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整改措施。采取封闭、截留、净化恢复等污染防治措施,试点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水务局、财政局)

组织对全区既有加油站进行防渗改造,督促新建、在建、改造、迁建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采用双层罐。(责任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环保局、财政局)

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责任单位:国土分局、石油办、水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六)深化流域污染防治

1.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政局)

2.加强良好水体环境保护。加强河流水库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保证河道防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以蒲河流域为重点,实施河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强周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林业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农牧局)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责任单位:农牧局)

对南湖、东湖、北湖3处景观用水制定合理的景观用水换水调度方案,并交由专业公司实施及管理,运用先进设备,实施正确操作养护规程,对景观水进行系统、专业、可持续化治理,采用循环净化方式对水体进行修复和改善,并制定相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防止水体恶化。(责任单位:市政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彭原镇、董志镇)

3.深入推行“河长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省份和城市在推行“河长制”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全区实际,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单位:水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

(七)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1.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要求国家及省上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以及超标排放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

2.加强社会监督。向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适当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责任单位:环保局)

3.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相互融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配合单位:教体局、住建局)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一)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西峰区南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中水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道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87亿元,计划年底建设完成。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

1.西峰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理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 2万立方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管网27.8公里。项目总投资2.3亿元,计划年底全面建成投运。

2.庆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日处理污泥近期150吨、远期208吨污泥处理厂1座,包括混料车间、发酵车间、调理剂车间、筛分车间,配套建设成品存放车间、控制室、配电室、化验室及机修间等设施。项目总投资0.85亿元,计划年底建成投运。

(三)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项目

对巴家咀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涉及我区的180户710口人实施统一搬迁安置及耕地退出,4月底耕地全部退出,10月底完成搬迁入住。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水污染防治实行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监管不力、发生严重水污染事件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局)

(二)加强执法监管。坚持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相互补,形成网格化、全覆盖、无缝隙监管机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挂牌督办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责任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公安分局、检察院)

(三)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对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财政补贴力度,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行管理市场化,全面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

(四)强化宣传教育。组织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新闻网络中心;配合单位:环保局、水务局)

(五)严格目标考核。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将水污染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目标考核,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督查考核局;配合单位:环保局)

附件:西峰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

                     西峰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资金来源

完成时限

1

(一)工业污染防治项目

西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中水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道等辅助设施。

1.87亿元

申请国家投资

2018年底建设完成

2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

庆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 2万立方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配套管网27.8公里。

2.3亿元

世界银行贷款

201812月底建成投

庆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日处理污泥近期150吨,远期208吨污泥处理厂1座,包括混料车间、发酵车间、调理剂车间、筛分车间;配套建设成品存放车间、控制室、配电室、化验室及机修间等设施。

0.85亿元

申请国家投资

2018年12月底建成投运

3

(三)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项目

巴家咀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及耕地退出项目

对巴家咀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涉及我区的180户710口人实施统一搬迁安置及耕地退出。


市、区财政统筹资金

2018年4月底耕地全部退出;2018年10月底搬迁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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