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微信
  • 智能机器人
  • 关怀版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9300000003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区政府办文件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政府办发〔202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驻峰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晰我区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74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2〕126号)有关要求,现将《西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单位要以《西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基础,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清单管理和落实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因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作出说明,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有关单位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区审改办应当根据申请及时作出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准备。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本级清单及时相应调整。

二、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根据国家和省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经编制实施规范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做到同一许可事项全省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各单位要依据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在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

三、及时做好有关清单衔接。《西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清单要及时作出调整。

四、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切实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西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西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docx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