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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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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9 09:47:5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西峰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82147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在区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0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法公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对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及时性。2024年我局未制发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区政务公开建设标准与要求,按照栏目逐条进行分类,及时发布更新栏目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生信息的及时更新,做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了本单位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时限;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率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差距,主要是:

(一)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2025年将作出如下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峰区民政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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