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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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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17:2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市场监管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固守安全底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利用公众号和视频号及时发布转载政策理论、政务服务、工作动态等信息1068篇,小视频37节,在国家、省、市、区级主流新闻媒体刊载宣传信息340篇。全年注册登记市场主体公示10654户食品、药品经营行政许可公示49期3541户。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拓展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办理、答复等功能,及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提供相关电子表格,方便群众申请。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和安排部署,政务公开责任到人,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及时进行信息的公开、更新、发布,确保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监督保障方面。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由各分管领导按业务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8

行政强制

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较好,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运行、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等政务公开知识掌握还不够深。二是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通过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营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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