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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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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9 15:32:26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相关要求,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及范围,对本单位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努力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住建局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内容,加大对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依法行政、物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精准推送,截至2023年底,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文件5份、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及会商机制,接受依申请公开文件10份(18位自然人),均已处理。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住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已公布在门户网站上,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配合区网管中心进行改版升级,优化检索功能、栏目整合、数据统计等相关功能,简洁化网站页面,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政办统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接受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住建领域规范性文件,扩大政策影响,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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