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微信
  • 智能机器人
  • 关怀版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2022年>政府部门>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西峰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峰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切,不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深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区教育局无新制作和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双公示五归集”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件,《西峰教育》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72条。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操作方法等,确保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准确、及时、严谨。二是按照主动公开内容更新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要求,及时更新机构设置、财务公开栏目等主动公开内容,并根据反馈的整改事项对网站上格式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整改。

    (三)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督促落实,对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为了充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我局将持续完善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主动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