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的完成情况公示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农业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精准性和实效性转变。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77号)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甘农农发〔2024〕27号)文件要求,以及《中共庆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委农办关于印发〈8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发现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面向全区发放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现将我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5年,省财政下达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56万元。
二、补贴对象要求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具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承包方领取。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
3.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整体性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为集体所有,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范围要求
1.实际补贴面积必须以确权面积为主,未完成确权的以二轮承包面积为主。
2.对非农征(占)用耕地、以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3.国有农(林)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耕地(含自留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乡镇上报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综合测算确定,2025年全区共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56万元,补贴面积共计385600.38亩,补贴标准为50.72元/亩。
五、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补贴资金已于2025年6月底前足额兑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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