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711000002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用监管 |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送达公告
关于西峰区盈鹏干调水产批发部等 2807户个体工商户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西峰区盈鹏干调水产批发部等2807户个体工商户(详见附件)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期限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依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将上述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个体工商户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政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向西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个体工商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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