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07110000020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7-1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用监管 |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异常名录决定书》
送达公告
关于庆阳润泽大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8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告
庆阳润泽大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8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期限报送2024年度年度报告,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将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不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政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向西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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