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2190000008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12-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关于对市级第71项(区级第3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级第71项(区级第35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第71项(区级第35项)
反馈问题:西峰区水务局推动自备水井关闭工作不力,仍有自备水源井未关闭。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关闭任务。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供排水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整改情况:(一)按照《西峰区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区委办发〔2022〕75号)文件要求,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将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调研督导,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措施,根据自备水源井关闭进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组成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报关闭进展,积极与供水管理单位和用水单位、用水户多方协调沟通,督促乡镇街办及时关闭,有力推动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高质高效开展。(二)为全面完成自备水源井关闭任务,按照先通水、后关井的原则,通过置换水源、改造供水管线等措施,为自备水源井关闭范围内群众接通供水,全力做好关闭后群众用水保障,打牢了关闭基础。对达到关闭条件的自备水源井,督促乡镇街办及时做好群众协调工作,第一时间组织专班力量进行关闭,较好完成既定43眼关闭任务。(三)为彻底完成关闭任务,防止关闭后重启反弹,区水务局组织专门执法工作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排查,对已关闭自备水源井开展“回头看”,持续排查和严厉打击私自重启行为,全面巩固了自备水源井关闭治理成效。
整改结论: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
联系电话:8213348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东大街3号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