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2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保障 |
庆阳市区2023年第一季度符合低收入住房补贴对象公示
为了做好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及住房保障基础性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区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并向社会大力宣传。经个人申请,社区入户调查,乡镇、街办初审公示,房改与社会救助局、市房产中心审查家庭收入及住房拥有量信息后,庆阳市区2023年第一季度符合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对象共计799户、177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5月19日前到区住建局纪委、区房改办反应或拨打举报电话,区住建局纪委电话:8218511,房改办电话:82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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