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13000003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许可 |
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登记卡的公告
西峰区城乡情缘农家乐等6206户逾期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登记卡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一)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款(一)项、《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一款(三)项 等规定,我局拟对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6206户《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名单见附件)进行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在公告期内未到我局办理缴回食品经营许可(登记)证、登记卡等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摊点登记卡》作废。
相关经营主体在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934-8218150)
特此公告。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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