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830000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8-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小凤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政府任字〔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小凤同志任西峰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岁旺同志任西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 伟同志任西峰民俗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祥瑞同志任西峰区司法局什社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鹏涛同志调整到西峰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免去西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凌燕同志任西峰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朝君同志任西峰区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邓 强同志任西峰区兰州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西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 钊同志任西峰区兰州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军同志任西峰区学院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邵丽文同志任西峰区解放路街道公共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迎春同志任西峰区解放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