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20-0002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6-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事信息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拓建纲等2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任字〔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拓建纲同志任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免去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永庆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勇同志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啸虎同志任区就业服务局(区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胡为栋同志任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淑琴同志任区应急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
高惠玲同志在区红十字会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免去区红十字会会长职务;
李含杰同志在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免去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怡红同志在区教研室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免去区教研室主任职务;
马永福同志在区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免去区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海霞同志在区博物馆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免去区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侯永刚同志在区文化馆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刘福东同志在泰丰律师事务所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免去泰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职务;
范玉洁同志在温泉镇工作,按八级职员管理。
免去:
张志华同志区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祁 龙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计成勇同志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罗新民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承熹同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段铁瑛同志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光隆同志肖金国土所副所长职务;
陈 红同志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开发部主任职务;
郑建军同志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务工作部副主任职务。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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