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预案》的政策解读
2021年11月5日,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全面深入了解《预案》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现对《预案》进行了如下解读。
一、起草目的
有效响应《庆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现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函〔2013〕50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57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庆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转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庆环大气函〔20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甘肃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庆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庆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等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五方面29项内容,分别为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和应急宣传教育、责任追究和附则。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地形地貌及气候气象特点、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六项内容。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组织机构、机构职责和成员单位实施方案三项内容。
第三部分,预警预报。包括预警分级和预警发布两项内容。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内容、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终止、总结评估、减排清单内企事业单位操作方案和免于停限产企业七项内容。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物资保障和信息联络保障三项内容。
第六部分,信息公开。包括应急响应预案发布和预警信息公开两项内容。
第七部分,应急宣传教育。相关媒体、单位依据应急预案,全面宣传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八部分,责任追究。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指挥部督查考核组负责对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或慢作为、不作为等情况,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第九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修订抽查与通报、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四项内容。
相关文件: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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