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自2003年国家八部委发布《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区积极推进城区供热事业发展,2008年成立了专门的供热管理机构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拉开了集中供热基础设施规模建设的序幕,2016年初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则标志着集中供热揭开了市场化运营的新篇章。但是,随着供热事业的不断推进,我区供热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由于缺乏管理法规的指导,供热企业与热用户之间的权责不明,实际工作多依靠调节、说服,导致这些矛盾和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严重影响了我区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此,2019年4月起,在区政府安排下,区供热办启动了《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同年6月提交区司法局进行了首次规范性文件审查;9月下旬,区政府办组织乡镇街办、相关区直部门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热用户代表30多人召开了第一次《办法》意见征求座谈会;11月下旬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区供热办、热力集团公司、区价监局组成专题学习组,赴兰州、武威、银川、天津等地,专题学习供热管理法规制定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2020年5月初由区发改局主持召开了第二次《办法》意见建议征求座谈会,共有7个乡镇街办、13个区直部门、“两代表一委员”及热用户代表共26人参加,征集意见建议34条;5月底区供热办召集法制、住建、价格、安全、供热领域的5名专家召开了专家意见建议评审会,一致评审通过,并于7月初通过了司法局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经西峰区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审查并通过。
相关文件: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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