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西峰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快速增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下决心整治。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加快化解存量风险、切实遏制增量风险。要注重系统治理,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要注重疏堵结合,完善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维修、路面行驶、停放充电、报废回收全链条全环节服务管理,将综合整治行动纳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要内容,全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标: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政府管理、部门联动、企业履责、社会监督、人员自律的长效治理机制。
任务:
1.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
2.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
3.着力解决违法违规行驶停放问题;
4.着力解决充电设施数量不足问题;
5.着力解决废旧电池报废利用问题;
6.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
三、文件依据
依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50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庆阳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4〕49号)文件要求。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峰有关单位。
期限: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核心或主要内容解读
(一)着力解决违法违规生产销售问题。摸清全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生产企业底数,严格审查生产资质,将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及充电器等核心部件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常态化抽查,加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严打态势。
(二)着力解决非法改装屡禁不止问题。通过互抄联查、暗访抽查、有奖举报等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擅自改装电动车各部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整治,督促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产品生产销售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同时,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改装产品。
(三)着力解决违法违规行驶停放问题。利用各类媒体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火灾预防、废旧蓄电池回收利用等公益广告,宣传提示“自拆改、乱骑行、车入楼、线出户”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规范骑行、按规定充电、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进行违规改装。
(四)着力解决充电设施数量不足问题。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民生项目,指导居民住宅小区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增设充电设施并办理相关手续。鼓励采取政府补贴、提供增值服务等方式,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并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
(五)着力解决废旧电池报废利用问题。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通过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手段,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生产企业与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老旧蓄电池一律强制报废,结合路面检查等方式,鼓励用户对蓄电池进行送检评估,主动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蓄电池。
(六)着力解决溯源追责力度不够问题。运用“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倒查机制,将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调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按权限依法列入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六、新旧文件对比,或与之前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的文件)
与2023年区安办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比,此次方案由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视程度有所加强。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者其他帮助
推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纳入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范围,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开展以旧换新工作。
八、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7月25日前报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自2024年7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本级乡镇(街道)、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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