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市政协委员D12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惠委员:
您在2024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D122号关于进一步提升市民出行满意度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停运原因
一是行业市场发展混乱。2019年,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鼓励群众绿色出行,共享单车引入西峰城区。但由于车辆定位不准、调度不够及时、违规占用道路、设备老旧破损、多人骑行等乱象频发,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阻碍了庆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进程。二是运营企业协议到期。2023年11月,共享单车投放企业合同已满2年,按照行业惯例所投车辆已达到报废期,均为“超期服役”,且智能化程度滞后,达不到安全运行和管理要求。综合考虑,为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于2023年底发布了共享单车停运通知。
二、投放事宜
根据西峰区城市管理工作及共享(电)单车管理要求和广大市民出行需求及行业市场发展现状,经我区充分考察调研,初步决定邀请实力雄厚、资质齐全、抗风险能力强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入驻西峰,开展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并由我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单车管理和提升市民群众多方式出行需求。截至目前,已完成入驻企业协议签署,正在推进车辆挂牌事宜,预计将于9月投放车辆。
感谢您对西峰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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