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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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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0202000/2024030707775 发布机构: 区政府
生效日期: 2024-03-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西峰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长效机制,筑牢法治根基。一是不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努力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突破作用,大力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2023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及专题测试。抓住“关键少数”,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目标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切实发挥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二是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制定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组织进行了12次会前法律知识学习,以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促规范执法。抓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专项考核,以“述法”促“履职”,以“考核”促“落实”。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保障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我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依法行政纳入干部工作考核。制定了《西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了责任清单,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措施,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细化责任,实时跟进,精准考核,督查到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有序开展,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充分展示了我区在法治护航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经验遵循。区政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精准服务,创优法治环境。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食品药品审批的5类高频事项,通过内部信息共享取消证明类材料3项,改为告知承诺4项,食品经营许可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药品零售许可由45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督促22个区直部门建立完善“一单两库”,共检查市场主体1615户,完成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8423条。二是全面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认真落实“一网通办”“一门一网一次”等政务服务举措,梳理加载区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93项、“跨省通办”事项136项、“省内通办”事项54项;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掌中办”“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实现了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三是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查摆和整改,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优化了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决策,提升行政能力。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民主、科学。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议题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有效。二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细落实。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聘请15名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的重大决策、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区政府会议审议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共合法性审查34件。三是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制定了《西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案卷平台信息,精准分析统计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数据。共收到规范性文件9件,出具审查意见书5份,报备率100%。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力推动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区乡两级权责清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187项,做到资源优化、权责清晰,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整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力量,全区13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正科级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核定领导职数3名,共核定事业编制89名,充实行政执法人员98人,办理执法案件1383件,基层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效果,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7633件,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共办理执法案件8629件。制定印发《西峰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区共确定行政执法主体36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1085个。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执法案卷3672本,强化了执法责任,提高了执法质量。三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全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任务,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途径,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力营造全区上下广泛响应、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严肃查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执法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规范公正执法,共受理举报线索26条,已办结26条。

(五)坚持公正高效,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借助“新西峰”APP平台吸纳融合社会力量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共发布法律服务信息37条。利用“西峰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法律服务信息260余条,点击浏览人数3万多人(次),不断提升了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配齐配强县、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律服务人员,全区共有专兼职律师32名,切实提升了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推进复议诉讼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认真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0件,受理50件,办结44件。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9件,审结26件,胜诉24件,胜诉率92%。区司法局被评为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先进集体,一名干部受到全省通报表扬。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从调委会的组成、工作规范和调解协议合法性等方面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了住建、交通、医疗、金融、物业等领域的行政机构调解组织,建立诉调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将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职能单位入住区综治中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健全对接受理机制,细化对接流程,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形成了多元调解格局,提升了调解质量和水平,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2385件,成功2363件,成功率99%。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区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进展不平衡。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工作力度、责任传导、衔接机制存在逐级递减现象;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高。部分执法部门存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执法卷宗质量层次不齐、法制审核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法治工作人员兼职较多、专职较少,不能适应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着力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指导、依法办事的观念和意识,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以此带动全区各单位依法施政、依法办事。二是稳步提升管理制度法治化水平。加强规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各个环节和各部门、乡镇(街办)自身制度建设。在工作方式上不断完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调查研究三项制度,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确保群众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三是梳理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和各类事项目录清单,不断优化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着力提升执法质效。加强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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