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618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6-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算决算 |
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1、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2)承担市区规划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责。
(3)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4)监督管理城区门头招牌的设置。
(5)负责西峰区范围内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
(6)监督管理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承担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理及市政管理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市区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违法建设或者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规划验收合格后又发生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处罚并组织集中拆除。
(8)制定和指导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基建占道、停车场、洗车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城区建筑工地及街道扬尘;查处城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车辆带泥、车载物料抛撒路面问题。
(11)负责全域无垃圾工作中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清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及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运营管理。
(12)行使以下六项行政许可权:
①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许可。
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③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
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⑤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⑥临时市场设置许可。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现内设5个股室及11个执法中队:
(1)办公室(基础建设管理办公室)。
(2)法制股。
(3)督查股。
(4)行政审批股。
(5)数字城管指挥中心。
(6)直属一、二、三、四、五、六执法中队。
(7)特勤执法中队(机动中队)。
(8)夜巡执法中队。
(9)广告清理执法中队(高空构建物清洗净化办公室)。
(10)规划监察执法中队。
(11)违法建设执法中队。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0.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77.32万元,减少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①预算基数减少;②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1)基本支出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0.4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17.32万元,减少12.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项目支出2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0万元,减少129.17%。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项目主要是两违拆除工作经费230万元;城市管理应急经费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443.4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3.67万元,增加30.51%,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3653.6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14.4万元,减少9.8%,主要原因是①预算科目减少;②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34.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0%,主要原因为预算科目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仅有罚没收入一项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150万元,主要是各项执法罚没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41辆。
4.培训费0.00万元。
5.会议费0.00万元。
6. 机关运行费437.59万元,比2020年预算457.01万元减少19.42万元,减少4.4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4.06万元,其中:车辆50辆,价值 497.78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其他办公设备价值246.28万元。
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5万元,台式电脑8万元,复印机2万元,其他办公设备5万元。
3. 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区综合执法局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项目主要是两违拆除工作项目、城市管理应急管理项目。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2个,涉及24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附件: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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