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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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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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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峰区民政局机构职责


庆阳市西峰区民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区有关的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部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实施地名管理工作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五)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收养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八) 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西峰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承担各类事项进驻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实施地名管理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

(五)社会福利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党建股)。负责区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区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指导辖区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西峰区民政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9号区政府前楼2楼


联系电话:0934-8214751


传       真:0934-821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