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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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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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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规划计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研究制定医保扶贫政策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向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五)负责制订和调整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药、医保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西峰区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承担各类事项进驻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三)基金监管股。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医保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研究制定医保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持续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五)医药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区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西峰区医疗保障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7号

联系电话:0934-8210135

传       真:0934-821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