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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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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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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起草全区实施意见;组织拟定全区水利工作的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组织拟订全区主要河流、跨县(区)、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按有关规定权限核准、申报、审批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区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配置和保障;拟定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居民供水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河道、湖泊、水库、渠道及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部门间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四)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负责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土木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申报工作;监督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小型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落实。

(七)承担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

(八)指导防治水土流失。监督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起草、审核水务领域规范性文件;负责水务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群团、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离退休服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及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考核、奖惩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

(二)财务审计股。编制水务系统财务预算;承担全区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筹措、拨付各渠道水利建设资金,审查水利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监督管理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审计,对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田灌溉、人畜饮水、小水电价格和相关收费标准及监督执行。

(三)规划计划股。组织编制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筛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承办小型水利工程的立项、可研、初设的审查、申报、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拟定全区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水利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区所有水利设施的维护维修、新建工程的建档立卡和水利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河道管理、治理及库区移民,保障农村居民用水供水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综合经营。

(五)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联系电话:0934-821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