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015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10-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告公示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关于对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第14项(区级第11项)
关于对省级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级
第14项(区级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第14项(区级第11项)
反馈问题:西峰区、庆城县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逐年压减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到2025年,西峰区压减开采量365.23万m3,地下水超量压减率达到100%,基本消除地下水超采现象,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整改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西峰区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2018〕34号)文件要求,我区先后制定下发了《西峰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西峰区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方案》。将超采区治理列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性调研督导,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根据自备水源井关闭进展,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与各乡镇、街办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靠实压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始终将超采区治理作为中心任务,长期抽调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报关闭进展,积极与供水管理单位和用水单位、用水户多方协调沟通,督促乡镇街办及时关闭,有力推动超采区治理工作高质高效开展。(二)建立台账、全面完成治理任务。为切实推动超采区有效治理,根据全区地下水取用实际,我区将关闭超采区内自备水源井作为主要抓手,多方位发力,大力度抓促、建立台账,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累计已关闭自备水源井268眼,压减地下水开采量369.06万立方米,超额完成压减任务(365.23万立方米),2023年第四季度实现地下水位上升,2024年实现稳中有增,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全区地下水位较2024年同期上升0.19米和0.14米。
整改结论:整改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
联系电话:8230115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东大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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