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511270000034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1-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用监管 |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送达公告
庆西市监送告[2025]6号
庆阳丰茂马铃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将(庆西)市监罚告(2025)6号《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予以公告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一款(五)项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庆西)市监罚告(2025)6号
庆阳丰茂马铃薯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本局调查确认,你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符合听证的,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规定,对符合听证的,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
联 系 人:缪 彦
联系电话:0934-8471007
联系地址:彭原市场监督管理所
庆阳市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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