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退苗还耕变良田 保护耕地守底线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近年来,西峰区牢固树立“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理念,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藏粮于地战略,结合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采取“党委政府齐抓,部门乡镇共促,村组干部动员,政策资金保障”的办法,扎实有效开展退苗还田行动,夯实粮食生产根基,真正让“良田”回归“粮田”。
一、提早部署,精准研判,消存量遏增量。精准排查摸底子。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乡镇、村组为单位,对辖区内占用耕地栽植苗木情况全面摸排,逐地块摸清土地性质、栽植面积、苗木种类等,掌实情,建台账,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地。全区占用耕地栽植苗木24829.42亩、2600余万株涉及3100户,油松、国槐占到苗木总量的2/3以上。立足实情拿方案。遵循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由各乡镇组织听取群众关于苗木腾退工作的意见建议,区级层面研究制定《消化本地存量苗木工作方案》,组建专班,明确责任,划清范围,压茬推进,通过倡导群众主动清退、优先保障苗木消纳、奖励补助促进复耕等措施,确保按期清退到位。对有绿化利用价值苗木,计划2022年消化60%,2023年消化40%;对高度不达标、树身弯曲、品相不好的无价值苗木,2022年6月底已全部腾退到位。压实责任抓监管。按照“农田就是农田,不能挪作他用”的要求,制定出台耕地保护长效管控意见,厘清乡村组三级监管责任,明确规定今后所有设施农业项目都要有相应用地手续,基本农田内不再实施经济林项目。认真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推行网格化监管,严控土地用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服务、正向激励,稳推进快落实。不搞“一刀切”,按照“先塬面后山地、先基本农田后一般耕地”的步骤,推行乡村组三级干部包户包地块;通过下发清理通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引导群众自愿清退,主动退苗还田。宣传发动。公开发布《严防占用基本农田栽植绿化苗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一封信》,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大会和上门宣讲等方式,向农户广泛宣传政策要求和保护义务,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政策促动。制定《2022年农业农村主导产业补助办法》,整合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对年内完成清退和复种任务的,每亩补助1000元,切实提高群众移栽清退积极性,变“要我退”为“我要退”。服务推动。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农技人员现场指导,乡镇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引导社会化组织积极配合,调用大型农业机械设备,集中力量帮助群众移植苗木,做到应退尽退。2022年至今,全区已完成1.89万亩苗木腾退任务(其中2023年开春以来已腾退2100亩),恢复粮食种植1.89万亩,下剩5700余亩苗林预计10月底前全面腾退结束。
三、注重时效,分类施策,保利益促稳定。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打好腾退、使用组合拳,实现消化苗木、腾退耕地、农民增收多赢局面。至目前,已腾退苗木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共销售苗木400余万株,帮助群众获得收益1800余万元。区外推介销售一批。积极搭建苗木供需平台,定期发布苗木采购信息,邀请苗木花卉协会专家、苗木经纪人、苗木生产销售商等座谈交流,鼓励企业积极牵线搭桥,采用走出去推、引进来带等方式,加大对本地优质苗木推介力度,吸引外地客商签单,拓宽区外销售市场。目前已对接外销苗木200余万株。区内移栽消化一批。抢抓春季植树造林时机,依托城区绿化提质增效行动、“一村万树”工程,在区内实施造林绿化项目时优先选用本地苗木,停止办理区外苗木调入审批手续,最大限度推进苗木区内消纳。今春全区正在实施的18个绿化项目已消化本地国槐、油松、樱花等苗木30余万株。同时,鼓励群众将有利用价值的苗木向荒山移栽,实现退苗还田和荒山绿化两不误、两促进。就地粉碎还田一批。对没有利用价值、经济价值或年限长、有残次的苗木,就近就地粉碎,采取土地深耕、发酵腐熟等措施,边腾退、边补肥,解决土壤肥力地力不足问题,为复耕复种打好基础。
四、综合治理、示范带动,稳面积扩产值。加强耕地利用。坚持稳粮扩菜,清退一块、复耕一块,鼓励群众利用清理出的耕地,优先种植粮食作物,建成粮食高效种植示范点7处,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35.5万亩,其中完成单作玉米13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万亩,马铃薯0.7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9.8万吨。将有限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上不在耕地上新建果园、不增加果园面积,鼓励群众在川台地发展苹果产业,年内提质改造老旧果园1万亩,搭建果园防雹网及樱桃“三防棚”1000亩以上。同时,大力发展木耳、蘑菇等设施农业和露地蔬菜,创建百亩绿色标准化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3处。提升耕地质量。严格落实“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的要求,加大粮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1万亩、绿色循环农业试点1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1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提升耕地地力保障复耕成效。盘活耕地资源。加快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鼓励群众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将清理出的耕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严防苗木清退后土地撂荒。逐一核实未耕种地块,持续加大撂荒地排查力度,确保实现农地农用、粮地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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